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问题不容小觑,作风建设任重道远,加强监督约束,尤其是对八小时外的监督被越来越重视。八小时内是体制工作时间,受到组织支配约束和监督毋容置疑,八小时外是个人支配时间,组织的手为何要伸的这么长?受到组织的监督是不是侵犯个人隐私权,甚至是基本人权?
近年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且逐年递增,也就是说,“八小时之外”时段是腐败的“滋生区”和“重灾区”,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并非是管得太宽或多管闲事,而是要使权力受到有效监督与制约。
“八小时之外”也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内容和活动性质同样体现党员干部官品、人品,且最能反映作风素养。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不干正事,说明生活作风有问题,那么官品也好不到哪里去。党员干部人品、官品有问题,又怎能希冀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要约束的是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而不是他们的具体生活空间。换句话说,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管理就应跟进到哪里,让他们不能在私底下耍特权、逞威风、“傍大款”、搞“小圈子”,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
突出“八小时之外”监督的重点,就要盯住官员手里的公权力和自身影响力在“八小时之外”的延伸活动,监督有无利益冲突或损害公众形象,看有无存在在各种社交场所不讲党性原则,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搞“小圈子”、“傍大款”行为,有无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有无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变相负担兴趣爱好费用。
有些地方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意见,从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都进行了全方位监管,规定重申多次,但是没有很好地执行,监督确实有难度,现实说明执行才是关键,贯彻严厉的问责机制才是老百姓最愿意看到和支持的。只有在组织监督、社会监督面前,党员干部觉得“没有安全感”,那才是真正地敬畏手中的权利、真正地用好权利,老百姓才会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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