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02.4 万元,比上年减少14.6 万元,下降2.82 %,主要原因是接待费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2.4 万元,比上年减少14.6 万元,下降85.88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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