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根据国家、省相关精神和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即取消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教育收费许可证核发工作,同时也相应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
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是创新收费监管方式,我局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管理工作方式转变,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新型收费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即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的报告制度,并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布;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收费台账制度,各收费单位应于每年5月15日前向市发改局、财政局报送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此外,我局将继续加强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便于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局将严厉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以及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和不规范使用收费票据等违规行为,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单位,将予以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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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