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粮食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粮食收购准备工作
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对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要从粮食收购的资金供应、仓容准备、粮食运输、粮食保管等方面做好粮食收购各环节工作,坚决防止农民卖粮难和大面积坏粮发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好售粮农民
各粮食收购企业要紧贴农民售粮实际,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举措,帮助农民便捷顺畅售粮。完善现场接卸指引,优化装卸流程,提高咨询讲解、过磅称重、质量检验、卸载入库、账款清算等工作质量和效率,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有条件的企业可采取预约收购方式。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
三、规范粮食收购业务
粮食收购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和法规制度标准,强化收购流程管控,收购过程中严格落实以下有关要求:
1.粮食收购明码标价,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
2.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
3.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
4.对收购的粮食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如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作为非食用粮食单独储存,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
5.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应包含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信息,如收购时间、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来源地、储存地点、销售去向等。
夏粮收购期间按时间节点向相关部门提交粮食收购数量等数据和有关情况的报告,定期汇总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和凭证。
6.仓储设施要符合储粮要求,不得将粮食与有毒有害物资混存,不得超容量装粮。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夏粮收购期间,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一规定两守则”,确保作业安全。尤其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组织调度,重点盯防机械作业、库内交通、粮食装卸等环节,做到严格过程管控,按章规范操作,确保人安、粮安、库安。在夏粮收购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五、从严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良好收购市场秩序
粮食收购期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执法,督促粮食收购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和法规制度标准,发挥好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运用现场巡查、视频抽查、信息化监管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收购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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