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服务事项 备注 城监大队 1、 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监察; 2、 实施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监察; 3、 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监察。 市政服务中心 1、 负责对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及桥梁的正常维修和养护; 2、 负责对城市各种管线、涵的开挖和修复工作; 3、 负责组织城市路灯的规划,监督工程实施、资产和安全的管理,参与耗用电的计算,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 4、 为市政建设、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提供辅助性的配套服务及政策咨询; 5、 负责代表市政府行使政府投资城市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代业主职能; 6、 环卫处 1、 清扫市区所有大街小巷,并对垃圾收集、清运、处理; 2、 组织工人收集市区居民住户的生活垃圾; 3、 对市区所有公厕、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维修和疏导; 4、 对市区建筑余泥的清运; 5、 对市区的所有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修; 6、 负责对市区卫生费的征收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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