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公室基本职能:
负责民政、双拥优抚、老龄、残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就业、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文物)、旅游、体育、教育、广播和居委会、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750-255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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