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主要职能: 负责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房地产业管理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容市貌、公用设施、园林、环卫、绿化等城镇管理及相关执法等工作,负责镇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工程等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联系国土部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750-255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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