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鸡镇通过“社工+司法”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让独居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服务对象黄伯,71岁,离异,独居,育有一子一女。自二十多年前与妻子离婚后,与子女再无任何联系。因年迈体弱,生活窘迫,黄伯想申请低保救助来解决困难,但因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只能通过司法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其追索赡养费。
金鸡镇“双百”社工在了解黄伯的困难与需求后,将黄伯的情况反馈到镇公服办及联庆村委会,充分发挥社工、村委会和律师等多方联动作用。联庆村委会驻村律师关伟均得知相关情况后,为黄伯起草民事起诉状,社工协助关律师收集相关诉讼资料,同时,积极链接社会资源,缓解黄伯在起诉过程中的生活困难。
经过一系列的诉前调解未果、原告人举证、被告人答辩等流程后,本案最终采用线上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黄伯的子女起初不同意赡养黄伯,也不愿意支付任何赡养费。在法官从“法、理、情”多角度做思想工作后,最终黄伯与其子女自愿达成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农村赡养纠纷频发,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早已成为了社会共同问题。结合本案进行经验梳理,“双百”社工发挥了“在地”优势,链接社会资源,运用个案管理的策略,把司法服务、养老服务以及公益服务等有机联动起来,不仅运用法律维护了黄伯的合法权益,解决了黄伯生活困难的问题,还运用社会资源给予黄伯关怀服务,弥补他缺失的家庭支持,既体现了社会工作者驻村服务助力“老有所养”的意义,也体现了专业社会工作对推进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本土化意义。
下一步,金鸡镇“双百”社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宣传和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着力打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