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16〕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府工作责任落实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担当作为、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重要工作要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落实。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科学制定时间进度表,通过领导挂点督查、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等形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主动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联系,适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督查,确保办理进度和实施成效。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反映,牵头单位经两次以上协调都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将问题原因、协调情况、相关建议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确保工作不间断落实。
二、积极主动作为
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提升执行力,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一要对照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逐一梳理,针对进度滞后的事项研究提出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限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尽快赶上进度。二要主动沟通协调,加强调度,横向联动、有机衔接、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三要用好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要及时作出回应,对重点工作、民生事项等落实情况、阶段性进展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强化督查落实
为确保2016年政府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强化督查力度,克服和防止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保持政令畅通,市政府将通过通报情况、实地督查、下达督查通知书、提请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开展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对督查中发现的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将按程序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或问责。各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将督查工作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开展常规督查和专项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取得实效。自4月起,每月结束后5日内,各牵头单位要通过市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市府办公室,反映工作进展、存在困难与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附件:2016年政府工作责任落实清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