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赤水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做好林长制改革工作,全力推进林长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两级体系,完善组织架构。依托镇、村两级组织框架同步推进林长制,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林长责任制。在镇级层面,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林长,对全镇林长制工作负总责;落实配备了16名监督员,织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源头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在村级层面,16个村委会设立正、副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副书记任副林长,逐一明确村内林木的具体位置、种类、面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聚焦重点,推动扎实履职。突出一个“绿”字,督促各级林长突出履行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四项职责。全方位扎紧森林防火“篱笆墙”,配备25名护林员,常态巡查,长期管护,切实保障不出现火情。每年组织开展“春季造林”活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及时修整被雨水冲坏的原有道路和新形成道路作为隔离带和防火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护,将12棵古树逐一建立档案,登记造册,挂牌定责任。
强化保障,做到常抓长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召开会议、开通村广播、编发公众号、悬挂横幅等方式,着力提高全社会对林长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举办造林绿化技术培训班和病虫害防治知识讲座,广泛普及《森林法》,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责任,将履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委会的年度考核,专门出台村级林长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办法,从严督导考核。持续强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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