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镇202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按照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镇“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要求,综合考虑各项收支增减因素,2024年我镇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2024年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444万元,比上年增长8%,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工商税收1444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地方财政税收收入1444万元,比上年增长8%。
2024年全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44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38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1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39万,合计可用财力3979万元。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本年镇级财政支出相应安排3979万元。2024年全年镇级财政总支出比上年减少321万元,减少8.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0万元,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19万元;统计信息事务2万元;纪检监察事务2万元;商贸事务支出8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4万元;妇联工作事务3万元;组织事务23万元;财政事务支出63万元;税收事务支出7万元;人大事务支出10万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万元;宣传(创文)工作经费5万元。
2、国防支出23万元,其中:国防动员事务支出21万;其他国防支出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513万元,其中:公安行政运行支出327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5万元,其中包含:农村治安队补贴经费10万元;查无工作经费1万元;维稳经费50万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10万元;镇(街)“中心+”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10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救治救助经费15万元;专职网格员和村居网格员经费10万元。
4、教育支出1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57万元;抚恤支出67万元;社会福利53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6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530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5万元;医疗救助支出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支出30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1万元;卫生镇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4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22万元,其中:污染防治经费支出22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5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32万元,其中:农业农村事务经费74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万元;水利支出18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事务支出30万元。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万元,其中:应急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消防救援事务支出25万元。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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