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开农函【2016】56号文件精神,对养殖数量大、家底不清、废弃物污染防治不到位等养殖户情况进行大规模的排查摸底工作,以便后期进行拆迁工作。我站在2016年5、6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到村委会及各养殖户进行排查摸底工作,对其存栏量,年出栏量,合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在10月30日对各村委会所有养殖户的情况进行公示,暂时没有收到异议。并于12月开始进行清拆工作,对符合禁养区禽畜养殖场做好拆迁登记、收集养殖场主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并注意拍摄养殖场拆迁前后的照片存档。 2、2月28日完成拆迁登记、养殖场204家、累计签订协议153家、拆迁150家、关停54家。 ?街道办事处第一批被清拆的养殖场共计114家,拆除面积共计80345.97平方米。共需要补偿资金5006575.4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4005260.32元我长沙街道办事处财政负担1001315.08元 ?街道办事处第二批被清拆的养殖场共计26家,拆除面积共计28952.22平方米。共需要补偿资金1534609.6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1227687.68元;我长沙街道办事处财政负担306921.92元 ?街道办事处第三批被清拆的养殖场共计10家,拆除面积共计,9915.65平方米.共需要补偿资金399860.04元其中,市级财政负担319888.032元;我长沙街道办事处财政负担79972.0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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