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街道办在党工委正确领导下,在街道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三保”、压减一般、统筹优化、调整盘活、多措并举,着力化解减收增支矛盾。 在财政收入方面: (一)2023年我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35万元,同比减少5848万元,下降18.40%;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24万元,其中: 1、罚没收入返还5万; 2、公服中心非税上缴返还57万元; 3、办事处非税上缴返还7312万元; 4、派出所公用经费上级补助148万元; 5、社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补贴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6603万元,即土地出让收入6603万元; (四)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22000万元; (五)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0万元。 在财政支出方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组织事务支出等支出,共1681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16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47万元; (3)税收事务支出156万元; (4)商贸事务支62万。 2、公共安全支出1145万元,包含行政运行、辅警经费以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5万元,其中: (1)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万元,即“三支一扶”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及地方性补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万元; (3)义务兵优待支出73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49万,包含儿童福利、殡葬及高龄补贴; (5)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3万;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4万元; (7)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09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2万元,即返还长沙街道上缴非税收入。 4、卫生健康支出872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2万元;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经费34万元; (3)计划生育事务180万元; (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76万元; (6)城乡医疗救助1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即 (1)城管执法事务支出72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万元。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万元; 7、农林水支出支出109万元,包括农业水利事务、辖区水利建设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8、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6603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6479万元,即返还长沙街道土地出让支出;2、债务付息支出10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18万元。 (三)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000万元; (四)体制上解支出22822万元; (五)专项上解支出165万元,即未完成2022年任务扣减2023年财力141万元,季度考核扣减财力24万元。 2022年我街道结余582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收入共63062万元,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共63569万元,2023年结余75万元。 二、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街道财力情况,对我街道2024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在财政收入方面: (一)2024年我街道一般公共预算目标收入为39968万元,同比增长54.1%; (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606万元,公安安全上级补助收入165万元(即派出所公用经费市负担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097万元(即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 在财政支出方面: 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24年我街道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6568万元,上解市支出 35172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 109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32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01万元,包含办事处编内77人,公服中心编内18人,人员经费1398万元,公用经费87万元,办事处统筹经费项目支出16万元; (2)财政事务支出61万元,包含编内人数5人,人员经费58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 (3)税收事务支出191万元,即税收征收经费; (4)商贸事务支85万元,年初编内人数7人,包含人员经费81万元,公用经费4万元; (5)组织事务支出193万元,包括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经费8万元,两委干部购买社保补助经费49万元,村居离任干部生活补助预算110万元,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补贴预算10万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补贴预算15万元,两新组织工作补贴预算1万元;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即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 2、国防支出20万元,包括征兵经费、民兵经费及其他国防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1601万元,其中: (1)公安事务支出 1356万元,包含编内54人,人员经费968万元,公用经费243万元,辅警经费项目支出145万元;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45万元,包含编内7人,人员经费75万元,公用经费4万元,项目支出166万元,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救治救助经费算26万,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及禁毒重点整治工作经费140万元; 4、教育支出17万元,即农村小学生交通补贴预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万元,即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经费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8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万元,包括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预算10万元,村小组组长补贴5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77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60万元,职业年金18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51人17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1人(含侨园社区事业退休5人)63万元; (3)死亡抚恤支出81万元,包括遗属供养11万元,义务兵优待金预算70万元; (4)社会福利支出66万,包含儿童福利9万元、殡葬18万元及高龄补贴39万元; (5)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7万;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万元; (7)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33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万元,即行政及参公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706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6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176万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金预算68万,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11万元,独生子女死亡补助5万元,独生子女伤残补助1万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预算76万元,农村计生免费医疗保险费预算0.2万元,计生专干经费14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万元; (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70万元; (5)城乡医疗救助6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即环保巡查员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259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4万元,包含编内人员8人,人员经费89万元,公用经费5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5万元,即垃圾收集、转运管理服务费用。 10、农林水支出245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事务支出170万元,包含编内14人,人员经费156万元,公用经费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即重点堤围工程养护补助经费预算; (2)水利事务支出14万元,即小型水库及重要机电排灌站人员经费预算4万元,辖区小型水库及渠道维修经费预算10万元: (3)农村综合改革事务支出61万元,即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补贴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298万元;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主要是专职消防员和安全生产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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