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园林绿化废弃物? 01 定义 园林绿化废弃物,主要是指园林绿化建设管养过程中产生的乔木、灌木、花草修剪物,以及植物自然凋落产生的植物残体,通常包括树枝、树叶、草屑、花卉等,以及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中受损的树干、枝叶等。 02 特点 普遍具有分布广泛、季节性强、运输成本高、可再生性好、利用方式多样等。 二、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处理途径 01 收运 在产生和收集地针对园林绿化废弃物的类别、枝条粗细或者用途不同进行简单分类、捆扎,与生活垃圾分开,并用专门车辆进行运输。 02 常规处理方式 1.用作有机覆盖物 树叶、草屑、树枝、树皮等园林绿化废弃物可作为有机覆盖物原料,目视无病虫害、无明显霉变的,可直接用于与人群接触较少的城市绿地进行覆盖。 2.用作堆肥产品 树叶、细枝桠等易降解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可用于好氧堆肥。经破碎-混料-起堆-翻堆-微生物菌剂接种-淋水等步骤,即可形成堆肥产品。腐熟后的堆肥产品可直接用作绿化有机基质,城市绿地建设和管养过程中应优先使用该类堆肥产品。畜禽粪便等有机物料添加量高的堆肥产品可直接作为有机肥。 3.用作生物质燃料 将粉碎后的园林绿化废弃物经过机械加工成型,制成具有规则形状和一定尺寸的燃料产品。 4.其他方式 园林绿化废弃物还可用于制作胶粘覆盖垫、人造板材、生物炭等综合利用产品。 03 疫木管理 采取严格的采伐监管措施,就地粉碎或烧毁。 三、我市现有处理设施 目前,我市已在蓬江、新会及鹤山建成了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其中江门市市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蓬江区)和新会区市区绿化大件垃圾破碎处理中心主要是对收集的园林废弃物进行破碎并造粒,处理后的物料用作生物质燃料和种植基质土;鹤山市在绿化管理所苗圃场设置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场地,配套移动式的破碎机,采用破碎-堆肥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一)江门市市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中心:项目位于蓬江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的日最大处理量达250吨,目前每日破碎处理量约100吨。 (二)新会区市区绿化大件垃圾破碎处理中心:项目位于新会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的日最大处理量达150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并运送至该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目前每日破碎处理量约30吨。 (三)鹤山市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项目位于鹤山市,为绿化管理所苗圃场内设置的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场地,配置一台移动式破碎机,主要对城市绿化管养过程中产生绿化废弃物(主要为树枝)进行破碎,日最大处理量12吨,破碎后再进行集中堆肥,经堆肥发酵后的肥料再施用于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目前每日破碎处理量约5-6吨。 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宣传口号与logo 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宣传口号为: “创无废城市 建绿色侨都” 江门市“无废城市”的形象标识如下: 形象标识寓意: 图中单个箭头的形状由江门的拼音“Jiangmen”的首字母“J”演化而成,代表了江门特色;四种颜色分别为不同垃圾分类的代表色,红色代表有害垃圾,橙色代表其他垃圾,绿色代表厨余垃圾,蓝色代表可回收垃圾;箭头代表各类垃圾通过实施“三化”处理,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箭头汇聚到中间部分的山水,寓意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最终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创建目标。 转载自 江门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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