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街道办事处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05万元, 同比增加630万元,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5万元,上解市支出312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安全生产监督等,支出1052万元; 2、国防支出1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938万元; 4、教育支出3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705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居委会经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92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20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48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镇财力情况,对我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2017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14万元,由于营业税改收增值税的原因,使2017年财政收入与去年基本持平。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我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4325万元,上解市支出3098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万元 2、国防支出1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922万元; 4、教育支出28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9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83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 数据说明:2016年分成12%4237万元,但2015年底结余200万元;2017年分成12%4226万元,但市补助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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