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是国家扩大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带动企业生产,均衡内外贸易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更好地执行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长沙办事处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门会议,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家电、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实施。截至2012年3月底,长沙财政局已办理家电补助12215台,补助金额3537586.69元;微型客车80辆,补助金额3268700元;轻型载货车65辆,补助金额3722200元;摩托车3154辆,补助金额117429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