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城镇党政办 为认真学习贯彻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饱满的精神、一流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在2017年下半年开展“党旗飘扬、党徽闪亮,我为十九大献力量”主题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两学一做”主题活动以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以科学的政治理论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政治素养,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党性意识弱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合格党员,争当优秀党员。 二、活动对象 活动对象为镇党委属下各基层党(总)支部和全体党员。其中镇政府机关党支部、市场监督管理所党支部、开平八中党支部、楼田村党总支、旺岗村党支部、城西村党总支作为活动示范点,示范党(总)支部要切实起到带动示范作用。 三、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018年1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佩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牵头部门:组织办) 全体党员在工作时间要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时刻做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时时处处提醒自己不忘自我约束,提醒自己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周围的同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举办一次“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牵头部门:镇组织办、镇团委) 2017年9月,各党(总)支部推荐1-2名党员参赛,参赛者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进行演讲,演讲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三)举办一场党章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牵头部门:镇纪委、镇团委、镇工会) 2017年9月,分两种类型开展知识竞赛。一是每名党员均参与测试,满分者参与抽奖;二是以团队或党(总)支部为单位参加竞赛,比赛设团队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举办一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2017年10月中旬,举办一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培训班采取课堂集中授课与实地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镇中层以上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集中培训。 (五)组织一场“当古城先锋,干一流业绩”主题报告会。(牵头部门:镇党政办、镇组织办) 2017年9月15日前,全体在岗党员要结合工作岗位制定“当古城先锋,创一流业绩”活动个人工作目标(见附件),以目标倒逼工作。2017年11月,各党(总)支部推荐1-2名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参加主题报告会,参加者需结合自身实际,报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如何通过学思践悟推动工作,取得一流业绩。报告不设奖项,将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普遍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各党(总)支部书记带头讲一次党课,围绕“两学一做”主题,结合基层实际,给支部党员上一堂生动、严肃、具有启发意义的党课,并把讲党课视频拍摄成“微党课”,报送至镇组织办。 (七)建立落实一个“主题党日+”工作机制。(牵头部门:镇组织办) 全市固定每月的10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各党(总)支部要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与“主题党日+”活动深度融合,围绕“集中学习、上好党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学习研讨、党性教育、志愿服务”等7个基础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八)开展一次党建评优活动。(牵头部门:镇党政办、镇组织办) 2018年1月,镇委将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党(总)支部和党员进行通报表扬,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1、先进基层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紧紧围绕市委、镇委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任务,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优秀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镇委的中心工作,立足岗位作贡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被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党(总)支部将作为推荐对象,由镇委推荐参与上级有关项目的先进评选活动,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八个一”系列活动是我镇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系列活动,各(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要率先垂范,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加活动,认真做好人选选拔、培训工作。 (二)镇各“两学一做”指导员和驻点团队要做好联系(总)支部参加活动的指导工作。 (三)镇将对积极参与系列活动的党(总)支部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四)此活动方案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并由镇组织办牵头制定各项活动的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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