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苍城镇党政办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 “强力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幸福苍城”工作核心,以“创新引领、主动作为、协同奋进”为工作主线,2016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0.28万元, 同比增加245.03万元,增长8.1%,完成预算的100.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56.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包含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事务、税收事务、统计信息事务等,支出725.36万元; 2、国防支出12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72.07万元; 4、教育支出44.46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1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民政管理事务、城镇农村养老保险、就业补助、抚恤、殡葬、老龄、孤儿基本生活费、低保五保供养、义务兵优待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575.6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补偿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499.26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包括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环境卫生、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支出22.61万元; 9、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务、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村(居)委干部报酬、村小组长报酬、村(居)委退休干部基金、“三资”工作管理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116.10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 2016年,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年结余,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上解市支出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根据我市新一轮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要求,结合本镇财力情况,对我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2017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2万元,比上年增收262万元,增长8%。 2017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3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减除各项上解及预计本年结余后,镇本级可用财力为2401.36万元。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我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2401.36万元,比上年增支144.55万元,增长6%。主要支出项目的具体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42万元; 2、国防支出13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204.58万元; 4、教育支出62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91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5.2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47.5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82.61万元; 10、安全生产监管3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7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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