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苍城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高村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11月23日上午,苍城镇举办“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班由副镇长林锦昌主持,“三资”办工作人员、村(居)委会主任、财务人员等共45人参加了培训班。 林锦昌在培训班上就如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切实加强“三资”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要严格执行“三资”各项管理制度,持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四是要督促指导村小组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安全。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黎健明重点对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批、工程项目承(发)包管理、资产资源交易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并就当前“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业务指导。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抓好“三资”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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